
產品分類
評價監督者成果
4.ST與作業者的具體熟練程度無關,只默認標準作業速度為ST,要求作業者的作業速度。
二、作用
ST是各種經營活動計劃的基礎,測量成果和評價的尺度,可用于改善活動的基礎資料。其主要用途如下:
—— 編制生產作業計劃;
—— 計算作業人數;
—— 制定標準成本;
—— 估算產品成本;
—— 編制日程計劃;
—— 比較方法和測量改善效果;
—— 計算外發加工費;
—— 制定長期人員計劃;
—— 作為生產線平衡資料;
—— 評價作業者成果;
—— 設備空間的計劃基礎;
—— 編制加班計劃;
—— 評價監督者成果;
—— 規定等待機器臺數;
—— 用于作業訓練;
—— 其他
三、構成
標準時間 = 正常時間 + 寬放時間 = 正常時間 * (1+寬放率)(外乘法)或正常時間 / (1-寬放率)(內乘法)
3.1.正常時間:
(1) 主體作業時間:按照作業目的進行的作業。指能創造價值的作業,如改變產品外形,改變產品性能等。
(2) 副作業時間:與主體作業同步發生,起附屬作用。如取放工具、檢查等。
3.2.寬放時間:
(1) 私事寬放時間:作業過程中,滿足生理要求的寬放時間,如上廁所,喝水,擦汗。
(2) 疲勞寬放時間:為了補償工作過程中體力和精神疲勞,采取的休息或操作速度減弱的寬放時間。
(3) 作業寬放時間:補償作業過程中發生不規則的要素作業。如用海綿清潔電烙鐵;處理不良品等。
(4) 集體寬放時間:集體作業時,對于個體差異產生損失的補償。如熟練度的差